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劳动网 >> 法规政策 >> 劳动新闻 >> 正文

 

文章搜索:

 

 

深圳市劳动局审核备案事项
深圳市劳动局审核备案事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29 13:08:25

 

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13项)

  1.设立职业介绍机构

  2.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

  3.职业培训办学机构设立

  4.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招用劳务工

  6.企业经济性裁员

  7.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8.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

  9.垫付欠薪条件和数额

  10.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公司)工资基数及经营者年薪

  1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2.市外招调工

  1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

  保留的备案事项(5项)

  1.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解散

  2.户藉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登记

  3.设立驻深劳动管理站

  4.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其它职业培训机构技师上岗资格

  5.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拟聘用考评员名单

  属于部门工作职能,不列入审批(核准)事项(1项)

  1.失业员工登记发证

  信息来源:劳动局
更新日期:2003.07.05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深圳劳动网 www.sz51.cn

 
文章录入:lincoln    责任编辑:lincol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门专题
  • 热门文章
  • 推荐文章
  • 相关文章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在线投稿 | 版权申明 |

      本站所有文章均由会员原创或在互联网上搜集共同更新,请勿抄袭或做其他商业用途,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Copyright © www.sz51.cn 深圳劳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