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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25 16:39:03

 
内容分类】 劳动标准
【分类细目】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00.03.17
【实施日期】 2000.03.17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标题】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号】 劳社部发〔2000〕8号
【主题词】 劳动 工资 工时 通知
【正文】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
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
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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