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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或住房公积金帐户有积累额;
2、已办理好出国(境)定居手续;
3、已注销深圳户籍;
4、员工本人前来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经企业盖章的《深圳市企业户籍员工退休前出国(境)定居结算社会保险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深圳户籍注销证明和定居国(地区)身份证或出国护照;
3、个人原深圳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4、《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结算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