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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后,员工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圳劳动保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8
答: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具体说来是指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履行劳动法所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争议的一方可向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不服,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为终审裁定、判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裁定、判决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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