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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要求加班加点怎么办? 劳动部门为企业劳动管理“难点”支招
作者:记者杨丽…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30
工人要求加班加点怎么办?不收押金,工人进厂没几天就带着工具、工服跑了怎么办?近日,市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十多家企业进行座谈,一一解答企业在劳动管理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市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曾虹文表示,我市的劳动监察管理将逐渐由单纯的行政执法向执法和服务相结合转变。

加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

深圳市宏昌钻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提出,工人主动要求加班加点,企业该怎么办?他说:“好些企业淡、旺季明显,定单一来就很忙。不加班一是定单完不成,二是有的工人身体条件好,就想多加班多拿钱,主动要求加班加点。”按照劳动法规定,工人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市劳动部门在检查中则发现,在我市电子、制衣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数每月加班都超过100小时,多的甚至超过200小时。

对此,劳动部门建议企业应该从实际出发进行相应调整,采取增加人手、增加班次等办法。对一些淡、旺季明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某一具体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不视为加班,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加班,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且延长工时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设立欠薪保障金防欠薪

建筑开发商把工程包给施工队,工人的工资含在工程款里一起给了包工头,谁知包工头欠了工人的工资,卷着工程款跑了,工人只好找开发商要工资。中铁集团就曾经遇到这种“说不出的烦恼”。据了解,因工程层层转包而引发欠薪问题在我市的建筑行业中相当普遍。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对建筑行业进行重点监察,加大监察力度,同时也建议开发商在企业内部引入欠薪保障制度,比如可以将工程款的10%至20%扣下来作为欠薪保障金,从而保障工人的工资。

押金问题有望立法解决

“工人来了没干几天活,就带着劳动工具、工服跑了。深圳人员流动性大,好多外地来打工的没根没底,管理起来有难度。国家有规定不能收押金,但跑一个工人我们就要损失一次。”迎海渔港饮食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提出这个问题。劳动部门答复说:“虽然说收取押金是为了保证财产安全运行,但目前国家明文规定不得收取押金,所以必须采取其他办法对员工进行约束,比如招收员工的时候要求有一名深圳户籍的担保人。”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立法解决这一问题,如对劳动工具、工服收取同等价值或略低于该价值的保证金。

文章录入:lincoln    责任编辑:法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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