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劳动网 >> 文章中心 >> 劳动争议仲裁 >> 仲裁需知 >> 文章正文
 
   服务内容
* 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 担任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和人力资源管理顾问
*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 代拟、审核劳动合同、企业规章等企业法律文书;
* 起草仲裁申诉书、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
* 出具劳动专业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
* 受托处理与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其他事务。
站内搜索

文章 下载 图片
   精选案例
【字体:
争议仲裁开庭时间劳务工做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1
  2006年10月31日  03:32    深圳特区报

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推出预约开庭等便利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争议仲裁开庭时间劳务工做主

【本报讯】(记者甘霖通讯员刘向明)“开庭时间你做主!”昨天下午,当听到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说出这样的话时,陈夕忍不住问了一句:“是真的么?”当得到仲裁员的确认后,陈夕一脸轻松。

陈夕是龙岗区一家公司的劳务工,日前因为和原来供职的公司发生了劳资纠纷而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仲裁程序,需要开庭调解,但是陈夕现在公司上班时间不能随便请假。“能根据自己的时间来安排开庭时间,太方便了”,在记者面前,陈夕一连说了3个“想不到”。

在龙岗区劳动局记者了解到,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每年承担的劳动争议案件有3000多宗,在以往的劳动争议仲裁中,相当多劳动者都存在和陈夕一样的“不方便”,不能按时出庭,或出庭就要付出被扣罚出勤奖励的成本。为减少劳动者仲裁成本,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推出了预约开庭的措施,对劳动者当事人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到庭参加仲裁的,经劳动者当事人书面申请,实行预约开庭。

“开庭时间最晚到晚上9点半”,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一位仲裁员告诉记者,仲裁院基本实现了“全天候开庭”。据介绍,截至到目前,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对所有预约开庭的申请全部予以批准。这位仲裁员同时向记者介绍说,接到预约开庭的申请后,仲裁院最大的工作难度在于协调被诉的公司一方,保证他们能够根据劳动者预约的时间按时出庭,“我们在周末、晚上上班,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记者了解到,在实行预约开庭的同时,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还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举措。其中包括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该仲裁院将予以立案受理,在工伤案件的劳动仲裁中,对劳动者当事人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交通费等请求作出不受60日时效限制的处理,并逐步推行在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争议的劳动仲裁中打破60日时效。此外,该仲裁院还将采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务工实行费用减免、仲裁院分头挂点各派出庭办案等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隶属于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中心庭1个、派出庭11个,是我省首个县区级劳动仲裁院。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9-2007 深圳劳动网
    粤ICP备05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