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福田劳动监察队介入调查身亡清洁工获赔四万元”疑问
1、工伤死亡协商只赔4万元吗?
2、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3、本案中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并不相矛盾。
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深圳2004年平均工资2551元每月
可见在深圳职工因工死亡最低可得以下几项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最低标准是:122448元
2、丧葬补助金:1530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实际情况算。
案情如下
| 2005年04月13日 14:42 深圳晚报 |
本报记者谢隽报道本报日前报道深物清洁服务公司清洁工张正琼马路作业遭车祸身亡事件之后,福田劳动监察队迅速介入调查,昨天,深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正面回应,清洁工张正琼家属和深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福田劳动监察队的建议下,进行了公司对死亡清洁工抚恤赔偿金的协商,事后双方均对协商结果表示满意。
深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清洁工张正琼马路作业时遇车祸身亡,家属就工伤赔偿与深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多次协商,但对于死者与清洁服务公司劳动关系和赔偿金额双方产生不同意见,因此死者家属向报社以及劳动部门投诉。本报记者经过调查并进行多方采访,发现深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劳动用工手续、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各种问题。事发之后,福田区劳动局监察队迅速介入调查,并就张正琼死亡个案建议双方在合情合理范围之内进行调解。
昨日上午,深物清洁服务公司正面回应福田劳动监察队,公司负责人李姓经理就死亡清洁工抚恤赔偿金额和协助死者家属追究肇事车辆单位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次性支付死亡清洁工家属人民币四万元的协议,另外公司方面也承诺双方协商赔偿之后积极协助死者家属向交警部门提供相关证文,以追究肇事车辆以及其单位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事后,双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