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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8 10:57:11
根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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