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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今天会议要求,着重从以下七个方面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一,继续实施好高职院校职业资格培训工程。要认真总结去年与教育部门联合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推进工作取得实效。日前,两部文件已经下发,各地要根据要求,及早部署,尽快组织实施。工作中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要把握重点培训对象,以就业难度较大的高职院校毕业生为重点,兼顾其他高校毕业生。二是要突出重点培训内容,在进行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的同时,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劳动保障部将会同教育部选择若干所高职院校和高等院校扩展试点。三是组织方式要灵活,可以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组织专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面对面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四是要多方筹集经费,特别是积极申请当地财政补贴。劳动保障部门要适当减免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通过工程逐步探索长效机制。 第二,把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的工作做实。各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与用人单位加强联系,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通过市、区、街道的就业服务场所向毕业生提供。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就业信息服务。大中城市要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供需见面。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库,向用人单位推荐求职者。要主动为企业服务,鼓励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同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第三,把对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做细。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选派优秀的职业指导师进入高校,配合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要将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和工资价位等信息送进学校,为大学生择业和高校调整专业提供参考。有条件的城市可组织毕业生参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了解求职现场和有关政策。对多次求职未成功的毕业生,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咨询指导活动。 第四,把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窗口工作做好。各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为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服务。要配备专门人员,为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档案管理等就业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配备相应设施,探索自助式计算机服务、远程网上招聘面试等受高校毕业生欢迎的服务形式。 第五,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纳入创业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创业培训师资、教材、培训机构等各种资源的技术支持,将已构建的创业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平台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开放,并与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相衔接,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第六,积极开展青年职业见习试点工作。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借鉴上海市实施的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在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开展试点,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见习,使他们获得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为今后就业铺平道路。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好推广工作。 第七,为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对登记后的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对其中就业困难的人员要给予专门指导,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今年,劳动保障部将对20个城市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进行统计追踪,了解登记和管理服务情况。有关省市要认真落实,做好登记失业人员的分类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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