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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了,所欠职工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企业破产了,所欠职工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28 2:39:54

 

    张某是某纺织厂工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工厂连年亏损,债台高筑,欠下银行大笔贷款,并拖欠职工大量工资。工厂破产后,被拖欠的工资无力清偿。职工们该怎么办?

    企业破产了,原企业应该首先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应是第一债权人,理应得到受偿。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破产法所规定的清偿顺序,该工厂应先偿还银行的抵押贷款,其次支付破产费用,再次进行破产分配,在破产分配过程中,首先应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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