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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调整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比例
广东省调整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比例

作者:陈玉玲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社会法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26 10:33:18

 

     《中华工商时报》广东省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相应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同时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缴费比例以后不再调整。
     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将增加社会保险统筹金征收的总额,增强社会保险统筹金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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