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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招调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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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龙岗劳动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0-29 |
核准对象:需迁入常住户口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 核准内容: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招调 核准条件: 1、符合我局立户申报招调工计划条件的用人单位; 2、被招调人员符合市、区当年下达的招调工有关文件规定。 核准程序:计划调配工资科受理核准材料后,由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准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后通知接收单位人事部到我局办理有关手续。 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 核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监管措施:实施“两公开、一监督”进行监管 |
| 文章录入:lincol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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