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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失业员工再就业补贴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罗湖区电子政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0-29

企业招用失业员工再就业补贴办法
★企业招用35周岁以上在劳动部门办了失业登记的失业员工或经劳动部门审定并登记的有特殊困难的失业员工,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到区劳服中心就业部申请补贴。
1、签订一年合同,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
2、签订二年合同,按每人3000元标准补贴;
3、签订三年合同,按每人6000元标准补贴。
业务办理部门:深南东路1068号办公大楼二楼就业部
电话:2554555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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