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要闻 | 劳动仲裁 |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深圳求职 | 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 | 深圳工会 | 公司顾问 | 公司财税 | 公司治理 | 劳动论坛 深圳法规 | 劳动监察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深圳创业 | 工资薪酬 | 劳动保护 | 集体合同 | 公司规章 | 人力资源 | 机会合作 | 精英团队 劳动信访 | 劳动诉讼 | 工伤保险 | 少儿医保 | 劳务派遣 | 工时休假 | 员工维权 | 集体协商 | 劳动实务 | 公司法务 | 关于我们 | 律师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劳动网 >> 法规政策 >> 劳动新闻 >> 正文
作者:天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25 10:56:39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又称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实现或履行《劳动法》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劳动争议具有如下特征:
(1) 劳动争议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
(2) 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3) 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
(4) 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深圳劳动网 www.sz51.cn
本站所有文章均由会员原创或在互联网上搜集共同更新,请勿抄袭或做其他商业用途,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Copyright © www.sz51.cn 深圳劳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02238号